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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常紧要:09年教师专业素养测试的通知(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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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9学年崇明县教师专业素养测试的通知

关于2009学年崇明县教师专业素养测试的通知

 

依照教育局学年度工作计划,根据《崇明县教师专业素养考试总体方案》全县中小学、幼儿园定于8月下旬举行“2009学年教师专业素养考试”。现将要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主题:教师学科素养与专业技能

二、考试涉及学段:分四个学段进行,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、高中四个学段围绕“教师学科素养与技能”分别命题并实施考试。(学段方案见下附件)

三、考试涉及对象:在职在岗的学科教师

四、考试日程:828(或828左右)

五、考试时间:120分钟—150分钟

六、试卷总分:100分(部分学科采用等第制)

七、考试形式: 学前教育开卷 /小学开卷(部分闭卷)/中学闭卷

八、考试的题型根据学段、学科的特点,设置选择、填空、解答、写作、演示等题型;部分技能型学科采用现场操作展示方式。

九、考试的组织:

1)考试在全县统一的时间内进行;大部分学科由学校组织,由校长、书记、教导主任等负责监考,少数学科将集中考试,进修学校负责监考。教育局届时将组织人员进行巡查。

      2)依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;部分学科采用网上阅卷。

      3)阅卷结束,汇总各校成绩并进行反思总结;教育局以及进修学校将对本次考试进行评估。

 十、其他工作

1)各学科的考试细则,将在720日前发布在教研室网站“ 专业素养考试专网”上( http://61.152.202.92/jiaoshi/Index.asp),请各校通知教师查看。

2)请各校做好本项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,要求教师利用暑期加强学习,不断提高自身学科素养。

 

附件:

2009学年崇明县幼儿教师专业素养考试方案.doc

2009学年崇明县小学教师专业素养考试方案.doc

2009学年崇明县中学教师专业素养测试方案.doc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教师进修学校
2009-6-29

 
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09年06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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