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常紧要:09年教师专业素养测试的通知(转)
关于2009学年崇明县教师专业素养测试的通知
关于2009学年崇明县教师专业素养测试的通知
依照教育局学年度工作计划,根据《崇明县教师专业素养考试总体方案》全县中小学、幼儿园定于8月下旬举行“2009学年教师专业素养考试”。现将要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主题:教师学科素养与专业技能
二、考试涉及学段:分四个学段进行,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、高中四个学段围绕“教师学科素养与技能”分别命题并实施考试。(学段方案见下附件)
三、考试涉及对象:在职在岗的学科教师
四、考试日程:
五、考试时间:120分钟—150分钟
六、试卷总分:100分(部分学科采用等第制)
七、考试形式: 学前教育开卷 /小学开卷(部分闭卷)/中学闭卷
八、考试的题型:根据学段、学科的特点,设置选择、填空、解答、写作、演示等题型;部分技能型学科采用现场操作展示方式。
九、考试的组织:
(1)考试在全县统一的时间内进行;大部分学科由学校组织,由校长、书记、教导主任等负责监考,少数学科将集中考试,进修学校负责监考。教育局届时将组织人员进行巡查。
(2)依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;部分学科采用网上阅卷。
(3)阅卷结束,汇总各校成绩并进行反思总结;教育局以及进修学校将对本次考试进行评估。
十、其他工作
(1)各学科的考试细则,将在
(2)请各校做好本项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,要求教师利用暑期加强学习,不断提高自身学科素养。
附件:
教师进修学校
- 用户信息中心
-
- 栏目导航
- 找不到相关分类
- 网站统计











